铜陵市工商局荣获全市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

20.05.2015  17:42

  5月15日下午,铜陵市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表彰大会召开,铜陵市工商局喜获“全市创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铜陵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办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作为,勇当先锋,努力提升城市创建工作水平,重点做好全市商品交易市场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一、加强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积极向市政府建议按1:1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市场主办方对市场设施进行局部升级改造,得到市领导的支持,通过改造,绝大多数市场禽市隔离、宰杀间封闭、配置蔬菜周转箱、市场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配置“四防”(防蝇、防鼠、防尘、防蟑螂)设施、更新市场垃圾清运车和配置市场垃圾桶等,市场面貌焕然一新。据统计,2009年该市开展“双创”活动之后,先后有11个市场作为市民生工程进行改造,1个市场新建开业,5个市场局部改造或翻修,全市标准化市场≥70%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

  二、强化市场日常监管。铜陵市工商局作为全市商品交易市场创建工作的牵头部门,立足本职,在创建过程中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和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斤缺两、哄抬物价、偷税漏税、违规经营等不法行为,在市场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点的方位、投诉电话,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体系功能,结合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通过对各类市场开展信用评定,实施分类监管,引导市场加强信用资产积累,努力为消费者营造诚信文明、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严格落实各项评比考核活动。一是在市场内认真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户、卫生流动红旗”评比活动,调动了广大经营者卫生自治热情,唤起了经营者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职业道德理念,进一步地带动了整个市场诚信文明经营;截止2014年底,全市各农贸市场市场共评出“诚信(文明)经营户”172户次;“卫生流动红旗”经营户115户次;各专业市场共评出文明(诚信)经营户34户次。二是积极开展诚信市场、文明集市评比活动,市场主办单位作为市场日常管理和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通过评比活动,鼓励先进,激励后进,让市场主办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作为牵动市场创建工作的强大引力;2012年以来,全市共命名表彰市级诚信市场或文明集市35家(次),其中,诚信市场29家(次),文明集市6家(次)。有4家市场被评为安徽省2012-2013年度诚信市场或文明集市。三是对参与创建的市场坚持“每周抽查考核,每月全数考核”,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并及时将督查考核情况汇总通报,反馈到各市场,防止因管理松懈导致创建问题反弹,督促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截止2015年5月底,已组织开展市场周考核70余次,月考核40余次。

  四、强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一是编印了内含37项市场管理制度的《铜陵市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为市场创建工作和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标准和依据,各市场以该制度汇编为依据,摘取部分制作成牌匾,上墙公示,指导市场经营者、管理者、消费者遵照执行;二是将《病媒防制工作档案》、《文明(诚信)经营户卫生流动红旗经营户评比档案》、《文明示范经营户评比档案》、《农贸市场安全(消防)工作档案》等创建台账统一格式,统一标准发放各市场,方面各市场主办单位按制度规定开展各项工作;三是起草《铜陵市商品交易市场文明创建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并按要求严格执行,对规范市场文明创建考核工作起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重要作用,为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改变生活、创造未来的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铜陵市工商局全体干部将一如既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清醒对待荣誉,立足本职,持续发力,借助文明创建的东风和民生工程建设的平台,坚持抓好市场文明创建工作,继续努力为市民打造环境优美、诚信经营、消费放心的文明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