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荣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

10.08.2014  20:24
  记者8月9日从市水务局获悉,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日前联合发出通知,授予安徽省合肥市“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

  据了解,2008年11月,经水利部批准,我市开展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试点期间,我市创新优化节水体制、机制,开展化工、钢铁等高耗水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建设低能高效的新型产业,关闭了一批高耗水的“五小”企业,鼓励引导企业使用巢湖水和再生水,大力发展现代高效节水型农业,缓解水环境压力,提高水环境承载力。全市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累计投入资金112.32亿元,实现年节水量3.48亿立方米。

  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水利部和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对“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进行一次复核,对未达到评定要求的,将取消其“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今后,我市将以生态文明为引领,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