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荒山建房也违法 拆除造林还绿色

14.05.2018  02:44

    安徽新闻网(www.ahnews.org)讯:5月8日,在法定缴纳罚款期限截止日,当事人洪某在主动拆除违法建筑后自觉到银行代收机构缴纳了20064元罚款,并承诺尽快将擅自改变用途的林地造林复绿。

  去年年底,原在芜湖办养猪场的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村民洪某准备回乡创业,在租赁了位于屯溪区屯光镇富礼村“八大坞”山谷内当地农户的10余亩荒田后,洪某准备开办生态家庭农场。洪某规划在荒田里搭建养猪大棚、开挖鱼塘,考虑到在荒田内建造住房基础不牢,洪某见荒田两侧是低矮的荒山,又处在屯溪同歙县交界处,在未了解清楚荒山权属就雇佣挖掘机将荒山开挖了四处,其中一处浇筑了水泥地面准备建造单层平房,还有一处浇筑了一个占地面积达80平方米的地下水窖,另外两处取土用于填埋荒田。由于“八大坞”山场远离村庄,洪某的行为直到单层平房开始砌墙才被山场所有者歙县歙西国有林场的护林员发现并报案。

  歙县王村森林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会同歙县歙西国有林场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叫停了洪某的违法行为,并展开调查取证。洪某未得到林地所有者歙县歙西国有林场同意,也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就擅自占用国有林地办养猪场的违法行为被及时查证属实。经技术人员鉴定,洪某改变用途的林地为防护林,面积达1824平方米,折2.7359亩。

  洪某既侵犯了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也违反了林地使用审批规定,依法应受处罚。4月23日,洪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利用晴好天气主动拆除了林地内的违法建筑。5月8日,洪某自觉到银行代收机构缴纳了20064元罚款,并承诺尽快将擅自改变用途的林地造林复绿,也为今后自己的家庭农场增彩添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