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芦庙镇增加补助低保计生家庭户

17.12.2014  12:56

      为逐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新体系,更好扶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近日,谯城区芦庙镇计生办联合镇民政办积极组织对全镇纳入低保的计生家庭户进行摸底调查,给予低保计生家庭更多的帮助支持。

      根据《亳州市谯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任务分解及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对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城乡独生子女户、农村双女绝育户以及终身无子女的夫妇,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补助50元,对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或终身无子女的夫妇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00元,直至与国家计划生育家庭享受的有关计划生育奖励、帮扶、救助等资金不列为家庭收入。

      1.申报条件:夫妇双方系我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无违反我省有关生育数量政策规定生育的行为,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仅指农村双女绝育户的两个女孩)或无子女;不满50周岁;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当年9月30日前农村双女自觉落实绝育措施。

      2.补助标准:城乡独生子女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夫妇每人每月50元;子女死亡后未在生育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或终身无子女的夫妇每人每月100元。

      3.申办程序: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一卡通、低保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农村双女户绝育证明、子女亡故或终身无子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村(居)委会填写《申报表》;乡级计生办审核签署意见后交乡镇(街道)民政办,乡镇(街道)核实、公示、确认后,汇总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截止目前,全镇统计上报低保计生家庭33户,共63人将得到补贴扶助。

( 来源:谯城区芦庙镇信息站  作者:崔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