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立民生工程“军令状” 考核第一奖励600万元

02.04.2015  18:58

“开通民生工程专门网页加1分,未开通不得分”、“开展建后管护多元投入和购买服务创新工作加2分。”摊开《芜湖市2015年度民生工程考核办法》,仿佛一张写满分数和批注的成绩单,每项指标都有明确的考核标准。

近日芜湖市召开2015年民生会议,明确今年芜湖市民生工程方面计划投入91.6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增长10%,大力扶持民生工程的同时,芜湖市也建立严厉的奖惩机制,年终综合考评排名第一的县可获得600万元的奖励,倒数第一的县则处罚300万元。

重宣传 被媒体曝光、群体举报将扣分

芜湖市民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考核的重点将根据安徽省民生办、省直部门对芜湖市民生工程工作问题通报、 新闻 媒体曝光和群众信访查实民生工程问题情况对各县区及市直部门进行评价。

在《芜湖市2015年民生工程县区考核表》上记者看到,鼓励在中央、省级媒体刊登信息,信息被省民生办转载1篇加0.5,最高加2分。另外开通民生工程专门网页(1分),未开通的不得分,信息、图片资料及时更新,要求全程反映民生工作情况(1分),更新不及时的不得分。

抓落实 明确县区购买服务项目数量

据介绍,芜湖市直部门对照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参照省级制定的各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制定分项具体考核办法。要按季合理制定民生工程进度节点,指导县区工作,在全省的进度排名中争先进位。要结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以专项督查(主要采用暗查暗访的形式)、抽样验证和现场验收为主,对县区各项民生工程考核评分。

后续管养方面,保障工程类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加1分,1个项目未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内容的扣1分;开展建后管护多元投入和购买服务创新工作加2分,县级购买服务项目不少于3个,多元投入不少于2个,区级购买服务项目不少于2个,多元投入不少于1个,少一个项目的扣1分,扣完为止。

严奖惩 考核倒数第一县处罚300万

“各县区政府、各责任单位已经签订了2015年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既然已立下了军令状,军中无戏言,定了就要照办,说了就要兑现。”芜湖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民生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市文明单位评选考核测评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工作目标和评选市级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

建立考核结果与地方财力挂钩的奖惩机制,年终综合考评排名倒数第一的县、区分别处罚财力300万元和200万元,加上市本级配套的500万元(县级300万元,区级200万元),分别奖励给排名第一的县区。若芜湖市在省政府目标考核中位于前三名,将不对排名倒数第一的县区进行财力处罚,仅对排名第一的县区进行财力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