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执结一起560余万案件 145名农民工已拿到工资款

12.01.2016  09:40

记者从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日前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达560余万元的涉民生案件,使145名申请执行人终于拿到了被拖欠两年的工资款,维护了农民工友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据悉,申请执行人胡某某、夏某某等145人与被执行人芜湖某建设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因被执行人芜湖某建设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款导致民工多次到芜湖市政府上访。2015年春节前,在芜湖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下,建设单位曾专门安排芜湖某建设有限公司500万元工程款用于支付工人工资,但因芜湖某建设有限公司与其开办公司福建某建设有限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关系,该款付到芜湖某建设有限公司账户后,被福建某建设有限公司分批划至其账户,尚未支付工资之际,又因福建某建设有限公司与他人有经济纠纷原因,该款被厦门当地法院强制扣划,最终导致上述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工人们又多次到芜湖市政府信访,形成恶劣的影响。

为切实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在芜湖市政府、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的多方协调下,协调意见认为应将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纳入法律程序来处理。随后,该起重大涉民生案件在弋江区法院启动督促程序,支付令生效后,由140多名民工依法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立即通知芜湖某建设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到庭,了解公司财产情况并送达相关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在确认被执行人在建设单位尚有工程款项后,立即赶到建设单位送达了扣留并提取被执行人工程款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因被执行人及其开办单位福建某建设有限公司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剩余工程款已被多家法院查封。在芜湖市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上级法院及相关单位多方协调下,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工人工资优先其他债务,由建设单位优先协助该院执行该起涉民生案件,并将案件所涉工程款直接支付至法院执行款专户。

2015年12月11日,该笔560余万元执行款终于汇入弋江区法院执行款专户。为确保该案所涉工程项目民工工资能如实发到每个工人手中,执行人员调取了该案审理时审查过的附有工人身份证号码和个人 银行 账号的工资明细单,同时通知十五个工作班组组长集中开会,明确了工资款发放原则和班组长的责任。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工资原则上由弋江区法院直接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班组长代为垫付工资的,由班组长提出申请,可以发放到班组长,但班组长要将该班组签领工资手续报法院备查并承担该班组成员工资发放责任。随后,该院仅用一周时间就将上述500余万元工资款(通过网银)全部发放到位,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这起重大涉民生案件。

程叙强 市场星报 安徽财经网记者 王小雨 李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