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迅速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四合一”大会精神

01.08.2016  22:07

全省科技创新、科技奖励、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暨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四合一”大会召开后,芜湖市积极宣传贯彻大会精神,在全市范围掀起自主创新的新高潮。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芜湖市科技局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认真学习大会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王学军、省长李锦斌重要讲话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树隆总结讲话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意见,落实各项工作。7月26日市委常委会和7月3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市科技局关于全省科技创新、科技奖励、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暨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大会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对市科技局及时传达大会精神,制定贯彻意见,抓好工作落实给予肯定。市委副书记,市长潘朝晖要求全市上下抢抓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两个重大机遇,牢固树立人才发展主战略,加快集聚创新资源,实施“五大行动计划”,为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实现人才结构、产业层次、城市品质三个高端化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二是及时制定芜湖市推进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按照全省创新大会精神和《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芜湖市推进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7月15日,征求了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并与《芜湖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长江经济带产业创新中实施方案》进行对接。7月26日,《方案》作为《全省科技创新、科技奖励、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暨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大会精神及贯彻意见》的附件材料,向市委常委会作了汇报。7月28日,丁亚敏副秘书长受张志宏副市长委托,主持召开征求意见会,听取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同时提请市法制办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方案》起草和修改期间,潘朝晖市长、左俊常务副市长、张志宏副市长多次听取情况汇报,带领我们逐段、逐句修改,使《方案》更加符合国家示范区建设要求,更加符合芜湖实际,更加具有可操作性。7月3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方案》。

三是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四合一”大会。7月3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科技创新、科技奖励、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暨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大会,部署汇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潘朝晖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峰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左俊,副市长张志宏分别就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委常委、副市长冯克金宣读了2015年度芜湖市科学技术奖表彰决定。市领导胡邦明、王沧江、曹哨兵、谢胜权、段玉嘉,市政府秘书长孙跃进出席会议。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四合一”大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顾部署,扎实推进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一是建立示范区推进的领导机构。成立芜湖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县区、对口部门参与,负责示范区建设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二是完善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修改意见,尽快完善《方案》,进一步明确芜湖推进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战略定位、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示范区建设取得成效。

三是制定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扶持政策。整合市科技创新系列政策,出台符合芜湖实际,满足示范区建设要求的政策措施,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进示范区建设。

四是鼓励先行先试。加大国家和省赋予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落实力度,鼓励县区、开发区、市直部门深化改革,在体制机制、政策创制、工作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力争形成更多可复制的经验和可推广的政策。

五是建立自主创新的考核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示范区建设的要求和省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办法,结合芜湖实际,研究提出全市自主创新和示范区建设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对县区、开发区、市直部门的自主创新考核,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科技经费投入、科技项目安排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