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局实施药品经营“两证合一”

04.01.2016  16:35

芜湖市局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审批程序上实施“两证合一”,有效地提升了审批速度。 

在工作的开展中做到“六个提前”:提前培训药品经营企业,提前梳理审批流程,提前组织专家学习,提前出台实施计划,提前分解申报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任务,提前做好制发证相关准备工作。在审批事项上做到“六个合并”:一是合并办理事项,把药品经营许可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认证)两个办理事项合并办理;二是合并申报材料,只需递交GSP认证材料;三是合并现场检查验收;四是合并进行公示;五是合并审批时限;六是合并许可证明文件,只颁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不再颁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与以往须先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减少一半,审批时限减少一半(由40天压缩到20天),出动人员减少,极大地减轻了药品经营企业负担,有效地提升了审批效率,现已办结两证合一药品经营企业5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