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四项措施强禁放除隐患

28.12.2015  17:18
        年关将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时有发生,为消除火灾消防隐患,芜湖县公安局采取四项措施,在城区范围内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广泛宣传。巡逻警车上悬挂宣传条幅,利用扬声器播放禁放公告,提高提醒禁放频率,社区民警入户走访时向每家每户发送温馨提示卡片,提高群众知情度。
  签责任状。在各大饭店、小区门前张贴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知,与饭店业主签订禁放烟花爆竹责任状,确保从根源杜绝烟花爆竹燃放。
  迅速查处。整治期间,民警行动迅速,接到举报或闻听“响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对情节严重者进行相应处罚,将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堵住渠道。社区民警不定期深入辖区市场、商店,对可能销售、存放烟花爆竹的店铺进行检查,对违法商家进行及时查处,及时从销售渠道杜绝烟花爆竹燃放,确保禁放工作不留余患。12月3日,东湖派出所民警对一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仓库内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经清点共有各类烟花爆竹110箱,民警迅速开展调查。违法嫌疑人何某主动投案,对自己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芜湖县公安局制止、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01起。(朱庆宏   墨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