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法院四个“整治”扫“四风”

13.06.2014  16:54
 

  安徽法院网讯  自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舒城县人民法院在“认真学习、听取意见”第一环节,结合全院审判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工作,教育实践活动平稳顺利推进。在活动的整个过程,该院始终将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该院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司法公正廉明形象也得到了很大提升。

  一是切实整治“懒散”现象。针对以往存在的上下班迟到早退、提前开餐、溜岗办私事等工作作风问题,该院政治处、监察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对全院干警进行监督,进一步严格细化各项制度,并通过发送短信提醒等形式要求全院干警遵守工作纪律,对全院干警起到了很好的督促警示作用。

  二是坚决整治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针对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规范执法办案中各种收费、罚款、涉案款物处置行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三是严肃整治公务接待超标准现象。该院对公务接待制定严格的控制标准,并在实践中按标准执行,绝不允许公务接待超标准的现象发生。为此,该院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规范了接待报批制度,从严格公务招待费管理、严禁超标准接待等方面整治公务接待超标问题。

  四是大力整治公车私用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禁用公车参与正常公务以外的旅游、宴请、钓鱼等活动;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节假日期间,所有车辆必须入库,如因工作需要,要严格履行相应派车审批手续,公务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返回封存,对发现一起违规的,将给予严厉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