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舒城县司法局给予三名社区服刑人员警告处分

15.05.2018  22:56

    安徽新闻网(www.ahnews.org)讯:5月15日,六安市舒城县司法局召开奖惩委员会会议,决定分别给予杭埠司法所舒某等三名社区服刑人员书面警告处分。

  5月8日,六安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支队一行到舒城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指导,并进行集中点验各所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督查组先后深入舒城县千人桥、杭埠、舒茶等司法所,要求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到司法所接受现场点验。杭埠司法所23人接受点验,舒某等三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接受点验,经调查:舒某手机关机充电在杭埠镇境内做装潢业务迟到二小时;徐某前往邻乡郭河镇敬老院看望91岁姑父迟到一小时,属于不假外出;王某晚上上网早上贪睡手机关机状态迟到一小时。

  舒城县司法局依据《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分别给予舒某等三人书面警告处分,并在5月16日舒城县2018年第二季度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大会上向被处罚对象送达《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