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一老师校内开车撞伤8岁学生 致其全身多处骨折

31.12.2014  10:41

本报讯 12月29日, 霍山县一名教师开车穿过校园时, 不慎撞伤一名三年级学生。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昨日在医院看到,被撞学生左脸还留有清晰的车胎痕迹。目前, 霍山县教育局已下发通知, 要求各校加强校园车辆管理。

三年级学生被撞骨折

据霍山县教育局介绍, 12月29日下午1时35分左右, 学校一名教师开车穿过校园时, 几名学生从运动场穿过中心路往教学楼去,该教师将其中一名学生撞倒。该教师立即下车, 扶起这名学生。随后, 学校校长及大多数校班子成员赶到场, 并拨打了120和110。几分钟后, 120急救车到校, 将学生送往县医院, 学生家长随后赶到。

经县医院诊断, 该学生头骨轻微骨裂, 左大腿骨折。经过抢救, 头骨出血已止住, 学生神志清醒。应学生家长要求, 六安市人民医院120急救车将该学生接往市医院继续治疗。

左脸留着清晰轮胎印

昨日下午, 记者在六安市人民医院9楼病房见到了正在输液的8岁学生。他的头面部有点红肿, 左侧头面部有几道条状红肿痕迹。孩子的爸爸陈先生告诉记者, 这些痕迹都是车轮留下的。

孩子的妈妈杨女士告诉记者, 她事后了解到, 该校校园比较大, 在校内离后门不远处设有一个停车场, 但后门不常开, 车辆都从前门进出, 需穿过校园,“这样学校可以省下一个门卫, 却给孩子们带来不安全。”

记者随后与霍山县教育局纪检组金组长取得联系。金组长说,“事情还在调查, 至于下一步如何处理要等事情调查清楚, 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昨日, 霍山县教育局下发通知, 要求各校加强门卫及校园车辆管理。

本报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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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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