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下达自然灾害防治补助资金1019万元

20.12.2020  23:03

  近日,安徽省应急厅、省财政厅下拨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019万元,主要用于我省淮北市相山区、六安市霍山县、黄山市歙县3个全国试点县区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前期准备、试点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

  试点县区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切实落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主体责任,在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基础上,统筹用好各项资金,切实做好普查和创建工作。各级财政要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或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对资金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施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记者  顾继月)

[ 编辑:李名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