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通报7起腐败案:雨山区原副区长陶世宏落马

21.03.2016  10:24

近日,马鞍山市纪委相继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以及三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一、雨山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陶世宏滥用职权案。陶世宏在担任当涂县经委主任期间,私自决定把已拆迁的68.39平方米公共面积出售给非拆迁安置户,导致该户获得拆迁补偿利益11.97万元。另查,陶世宏还存在贪污公款、收受贿赂、挪用公款问题。该市给予陶世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二、当涂县姑孰镇党委委员王传宝公款报销个人费用案。2015年7月,姑孰镇西大社区在报销参加龙舟赛的各项费用时,将联系分工西大社区的党委委员王传宝个人餐费13277元予以公款报销。案发后,王传宝将西大社区为其报销的个人餐费退交至当涂县纪委。当涂县纪委给予王传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含山县仙踪镇江淮村书记曹先虎侵占集体资产案。2009年至2014年,曹先虎伙同村“两委”成员,通过在项目工程款中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58500元;通过虚列花名册,套取资金5590元并发放给村干部,曹先虎个人获得930元;另查,曹先虎还贪污农业补贴7119.75元。仙踪镇党委决定,给予曹先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款。

四、和县精神病医院违规用车案。2015年10月17日,和县精神病医院使用一辆120救护车,带领市医学精神科分会部分人员,前往鸡笼山森林公园游玩。和县卫计委决定,对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的和县精神病医院院长陈华文、该院副院长周晖、该院办公室主任吴孝华分别予以行政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款。

另外,该市纪委还通报三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一、和县粮食局局长周智林违规收受礼金14500元。案发后,周智林退还了全部违纪款。和县纪委决定,给予周智林党内警告处分;二、博望区新市镇司法所所长吴景兵公车私用。博望区纪委决定,给予吴景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该镇党委副书记蒋尊才予以诫勉谈话;三、慈湖高新区曙光社区林里村党总支书记赵宜兵等人违规决定发放节礼实物价值共计17970元。曙光社区党委决定,给予赵宜兵、林里村村委会主任龙厚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所有违纪款。(市场 星报)

原标题:马鞍山市纪委通报七起案例向群众身边的腐败“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