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包法庭”进农户 司法为民入民心

17.12.2016  01:38
 

  安徽法院网讯  12月14日上午,六安市裕安区法院独山法庭的法官们携带便携式科技法庭设备,走进大山深处源潭湾村的一户农家,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

  2015年4月,被告杨某在独山镇双峰村老家盖房子,杨某将此项工程发包给被告宋某施工。宋某找到原告彭某去帮杨某盖房子。6月12日,彭某在施工过程中,从屋面摔下来,受伤严重,后经医院治疗康复后,留下残疾,被告宋某已垫付其大部分医药费。原告彭某现向法院起诉二被告赔偿其全部损失。

  该案原告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独山法庭的法官们将庭审开到家门口,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开展巡回审判过程中,针对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身边事、身边人开展生动具体的法治教育,法官主动承担起以案释法责任,帮助群众知晓和熟悉法律,培养群众的法治思维,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争取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巡回审判的宣传教育功能。“在家门口开庭,让我们也能学学法律知识。”一位旁听的群众在庭审后这样说到。

  2015年11月,六安地区在全省率先给辖区法庭配备了便携式科技法庭,俗称“背包法庭”。这个随时移动的“背包法庭”现已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不仅将庭审开到山区农户,更将司法移入了百姓心中,每一次开庭都是一次庭审直播,一次法治课堂,一次司法公开。庭审过程会通过4G无线设备时时传输回法院,同步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并可以进行网上直播的话,即使在外地打工的农民工都能通过网络看到庭审现场。

  近年来,裕安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互联网+”思维,切实加强司法为民工作。该院以各个基层法庭的辖区为基础,选择距离法庭较远,交通不便、当事人行动不便的案件以及典型案件作为巡回办案点和诉讼联系点,定期开展巡回审判,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适时宣判。2016年,该院开展巡回审判65次,其中运用“背包法庭”20余次,更好地做到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发展到哪里,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年初,包括新华社在内的数十家国家、省市级新闻媒体对“背包法庭”进行了集中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