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首吃“螃蟹”买剧毒农药必须实名制

20.08.2014  12:05

                7月23日肥东晨刊刊登了《别让百草枯酿悲剧》的记者调查,引起了肥东有关部门的重视。针对近年来相继发生的安全事件,暴露出了高毒农药在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存在的诸多问题。肥东于近日决定,在全省率先规定,今后购买高剧毒农药必须“实名制”,努力实现高剧毒农药100%来源可追溯、100%去向可追踪、100%质量有保证,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安全。
         剧毒农药容器需回收

      记者从肥东县农委了解到,方案实施以后,该县要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农药、兽药经营者经营的农药和兽药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许可文号、登记证号等信息,都将会在销售区域内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并由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实行高风险农药目录管理制度,维护群众的安全。

       方案明确规定,购买剧毒、高毒农药的,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说明实际用途;剧毒、高毒农药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如实说明产品用途、使用方法、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建立销售台账,并要求购买者退回剧毒、高毒农药使用后的容器、包装物。剧毒、高毒农药容器、包装物由农药经营者回收后,送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并由农业主管部门集中销毁。

       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

       除了确保瓜果蔬菜的“安全”外,高剧毒农药也时刻“威胁”着人身安全,喝农药自杀事件也是屡见不鲜。即将实施的规定提出,肥东将实行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制度,在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以及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肥东农委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剧毒、高毒农药。如果发现农药经营者向未成年人等人员出售剧毒、高毒农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还将对其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点农药纳入“监控

   此外,我县还将经常发生药害的农药、其他需要进行重点监控的农药,纳入“监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