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警方通报“肥东8岁男童中枪”案调查结果

24.08.2014  20:12
导读:今天下午,合肥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对外通报了“肥东8岁男童中枪”一案调查结果。8月19日14时许,蔡某某与同村的几个小孩在自己家中玩时,从阁楼内翻出霰弹枪,几个孩子便躲在家中楼梯间轮流扣动扳机玩耍。在蔡某某扣动扳机时,枪管突然炸响,内有弹丸喷出,伤及现场围观的一男童面部(蔡某,8岁)。

安徽网讯  今天下午,合肥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对外通报了“肥东8岁男童中枪”一案调查结果。通报称:

近日,网络上有传安徽肥东一名8岁男童被霰弹枪炸伤面部的消息。肥东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主动、及时介入调查,目前已初步查明涉案人员身份及案件发生经过。

经查明,家住肥东县张集乡黄疃村的蔡某某(男,现年13岁)在数年前从邻居张某某家中盗取了一支霰弹枪,并一直藏匿于自家阁楼内。据警方了解,该霰弹枪主人为张某某丈夫,已于2002年去世。

8月19日14时许,蔡某某与同村的几个小孩在自己家中玩时,从阁楼内翻出霰弹枪,几个孩子便躲在家中楼梯间轮流扣动扳机玩耍。在蔡某某扣动扳机时,枪管突然炸响,内有弹丸喷出,伤及现场围观的一男童面部(蔡某,8岁)。伤者很快被肥东县120救护车送往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随后因伤重又转至上海交大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目前,肥东县公安局已提取被蔡某某扔入河里的霰弹枪,系一支土制单管霰弹枪。蔡某某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警方已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合公新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胡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