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养老事业惠民生

03.12.2015  16:23

    近几年来,肥东县由民政部门牵头,以店埠镇城关社区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省、市、县配套投入,先后在基层实施了多项养老民生工程,让养老服务业演变为社会新型产业,使政府的养老政策真正惠民。

      建设农村幸福院场所。立足于为农村中的高龄独居、空巢、五保、优抚、特困老人服务,建立农村幸福院20家,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

实施“老少活动家园”项目。在全县34个社区建立了集“图书阅览室、文化娱乐室、健身室、休息室、棋牌室”等为一体的“老少活动家园”,主要提供社区老年人的文体康乐活动和日间休息场所等。从运行的情况看,社会效果不错且日益明显。

    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在镇南、光大、花园、定光等社区建立13家居家养老服务站,内设老年人活动室、休息室等设施,让社区老人开展有利身心健康活动,使他们感受到快乐、愉悦。

    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从实际出发,出台《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在店埠镇镇南社区试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具有店埠镇镇南社区户籍的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按月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券,主要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紧急救助等服务内容。

    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对经民政部门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县财政按实际入住老人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除此,合肥市财政部门还对经民政部门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按人给予200元运营补贴,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目前已批准1家民办养老机构,设置床位200张,入住100多位老人。

      保障五保对象生活基本无忧。全县现有农村五保对象8777人,其中分散供养五保6887人。“十二五”期间,肥东县先后五次提高五保保障标准,五保对象生活基本无忧。期间,农村散居五保年供养标准从2011年的1800元/人提高到2015年的2700元/人,集中五保年供养标准从2011年的3360元/人提高到2015年的7560元/人。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达8591.8212万元,累计保障分散五供养对象176464人次。

    让敬老院成为五保老人幸福家园。近几年来,按照“院内环境园林化,设施设备人性化,服务管理现代化”目标要求精心打造敬老院建设。全县设有敬老院19所,床位3850张,配有管理服务人员164人,入住五保1890人,敬老院床位利用率高达78%,其中入住院民达百人的敬老院有12所。全县敬老院五保老人的吃、穿、住、衣、医、葬基本上由政府买单。除此之外,县政府、县民政部门还给全县18个中心敬老院配备了十多种健身器材、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开通了数字电视、颁发了《餐饮服务许可证》,为17所中心敬老院配置了紧急呼叫系统,11所中心敬老院设立老年大学分校,保障老人安全、幸福生活。为提高五保供养机构保障水平,长临河镇、包公镇、古城镇和牌坊乡开展敬老院特护区试点工作,店埠镇、众兴乡等实施敬老院社会化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上报单位:肥东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宋孝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