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拟5000万元收购新达茂稀土80%股权

09.04.2015  18:09

              4月9日公告,4月8日,公司与包头市达茂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茂稀土”)签订了《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同时与中国北方稀土(27.26, -0.62, -2.22%)(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签订了《合作协议》。

 

  公司拟以5000万元向包头市达茂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的80%股权。

 

  新达茂稀土成立于2015年1月15日,为达茂稀土全资子公司。新达茂稀土注册号为150200000028323,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彪,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红格塔拉种养场(达茂稀土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稀土精粉、碳酸稀土、稀土分离产品的生产、销售,铁精粉的销售。新达茂稀土目前拥有碳酸稀土及氧化稀土分离生产线,并且是全国少数几家拥有从原矿采选、焙烧冶炼到稀土氧化物分离的全产业链企业。

 

  另外,鉴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受让新达茂稀土20%股权,为促进新达茂稀土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北方稀土签订合作协议。合作方式和原则为,鸿达兴业收购新达茂稀土80%股权,北方稀土收购新达茂稀土20%股权。双方以新达茂稀土为平台和基础,不断拓宽在稀土产业的合作领域,推进合作互利。双方保证本次合作的合法合规性;合作过程中及完成后应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进一步推动各方优势资源整合,促进新达茂稀土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将有积极的影响,有助于加快公司在包头市投资建设稀土助剂、稀土颜料等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项目,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