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一“小鲜肉”洗车时私藏顾客现金 被判缓刑又罚金

30.03.2015  20:50

宁国一年轻男子在工作时,想钻空子私藏顾客现金,却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该男子因一时的贪念,不仅让自己被判缓刑一年,还因此被处罚金5000元。

年轻帅气的“小鲜肉”尚某因家庭经济困难,自己对学习也没有兴趣,高中毕业后便在 汽车 会所找了份工作维持 生活 。2014年10月27日,尚某正认真地为顾客叶先生洗车时,发现车内脚垫异常,尚某移开脚垫一看,一排崭新的红钞票映入眼前,见到比自己两个月工资还要多的人民币,尚某激动之余动起了歪念,他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地藏起这些钱,等顾客离开之后,这些钱就可以占为己有。

于是,尚某趁人不备将现金藏匿于汽车会所的一只纸盒内,但警惕性高的叶先生在洗完车后,细心地检查了车身和车垫,并发现自己的现金不翼而飞。经过多方询问和寻找,叶先生最终寻回尚某藏匿的现金。虽然此次盗窃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尚某也依然要为自己的贪念受到相应惩罚。

宁国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尚某系初犯、偶犯,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涉案财物已当场全部及时追回,遂可从轻处罚。鉴于上述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结合尚某所在社区的影响评估意见,宁国市法院最终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