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五部门联合启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26.01.2016  18:35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水平,保障农村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近期,池州市食安办、公安、农业、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池州市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标志该市2016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正式启动。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农村食品安全环境。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窝点和畜禽肉类注水行为;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开展  “红盾护农”农资打假行动;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依法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打击“一非两超”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立案查处,确保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农村食品日常监管力度。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组织实施“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申报备案、现场指导等工作,对就餐人数在50  人以上,自办宴席承办者采取主动申报和信息员上门收集相结合的方式备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积极探索和实践基层蹲点调研、随机抽查等工作模式,研究制定问题和解决措施清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施清单式监管。 

三是加强规范引导,构建农村食品安全共治格局。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积极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适时曝光查处的农村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大力发展农村舆论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