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政府新闻办、淮南市工商局联合召开《淮南市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和惩戒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

05.01.2017  21:32

  

  为更好地向社会宣传《淮南市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和惩戒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淮南市政府新闻办、淮南市工商局于2016年12月30日下午在市政务中心联合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程小平,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中,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家敏,副调研员、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局局长姚生平出席发布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余其龙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上,王中首先向媒体介绍了《暂行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在记者提问环节,王中、陈家敏、姚生平三位领导分别就媒体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发布会后,姚生平代表市工商局就《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施,接收了专访。

  《淮南市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和惩戒暂行办法》共分四个部分。一为总则,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协调全市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共享,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二为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明确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金融机构等列入严重失信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三为惩戒,行政机关及社会协同机构应当对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法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经营、投融资、取得出让土地、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予以联合惩戒。四为附则,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失信认定、名单管理及惩戒措施参照本办法执行。

  《暂行办法》在信用信息归集、协同监管、联合约束等方面创新了做法,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将有力地促进全市市场主体诚信体系的建设,一是全面归集失信企业信息。规定了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应当及时向同级失信企业名单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企业信息,有利于解决失信企业信息碎片化、分散化和区域化的问题。二是对企业实施协同监管。根据归集的失信企业信息,监管部门能够精确快速地定位企业,及时动态有针对性地监管企业,有利于综合执法、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部门独立监管向协同监管方式转变。三是强化了对失信企业的信用约束。明确了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对违法失信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在重点领域建立多部门、跨地区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经济报、新安晚报、人民数字、淮南日报、淮南市广播电视台等16家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