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全椒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

08.06.2015  19:28
            日前,中共全椒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全〔2015〕2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科协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协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通过科协把科技工作者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是新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在科技界的重要体现。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是建设创新型全椒的现实需要,既是激励科技创新、加快全椒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营造创新环境、培育创新人才的基础工程。
            《意见》要求,一要加强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各镇各单位要把科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科普工作和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工作部署和绩效考核。县委常委会、镇党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科协工作汇报。调优配强科协领导班子,形成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和梯次年龄结构。二要切实加强科协组织建设。扩大科协工作的覆盖面。健全基层科协办事机构,充实基层科协干部队伍。镇村(社区)科普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各级科协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把科协真正建成“科技工作者之家”。三要为科协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县级财政按年人均科普经费1元以上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每年按照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逐年增长。各镇按总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将镇科协活动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全国科普日”、“双十佳”科技人物评选、“农副产品小包装评优活动”等重大科普活动,县级财政另行安排专项财政经费予以保障。积极支持科协吸纳社会资金用于公益性科普事业的发展。四要支持科协依照《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努力形成科学、民主、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团体领导决策体系和执行体系。因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化而剥离的一些社会职能,可委托科协及所属学会承接或承办。充分发挥科协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方面的作用。五要进一步加强学会工作。建立和完善学会的自立、自强和自律机制,规范学会管理,增强学会活力,提高对广大会员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学会挂靠单位要按学会会员人数比例安排学会工作专项经费且每年不少于8000元。支持学会依法按章程独立开展工作与活动。六要培养扶持壮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成熟一个,发展培育一个。农业、科技、财政、金融等部门在贷款、科技开发、项目、经营、销售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政策扶持。加大农技协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培养出一支农村留得住、养得起、用得上的乡土科技人才队伍。七要充分发挥老科协的作用。发挥老年科技工作者的聪明才智和丰富的人脉资源,支持他们在科技创新和实用技术推广应用中再立新功。八要加强科普设施建设。要把科普场馆、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橱窗)等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积极规划筹建全椒县科技馆。发展完善以科研机构、工业园区、博物馆、图书馆等为依托的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并免费开放。旅游景区、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注重加强科普功能融入,依靠科普打造品牌。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科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科协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科协在普及科学技术、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中的牵头引领作用,充分发挥科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推动全椒科学发展、实施富民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