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发挥职能作用出台服务保障精准扶贫工作18条意见

21.07.2016  18:09
 

  安徽法院网讯      蚌埠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出台《关于为精准扶贫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强调4大方面18项内容,切实提高司法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

  聚焦审判职能作用,助力精准扶贫。坚持以刑事审判为重点,突出抓好扶贫工作领域中的贪污、受贿、挪用扶贫款物等职务犯罪审理,依法打击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过程中发生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坚持以民事审判为关键,及时高效审理涉及农村水利、交通、绿化、医疗、义务教育、社会保障、文化事业等方面的纠纷案件。加强行政审判,依法审理好涉及低保户、困难户资格审查认定、扶贫款、救济款发放等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突出执行职能作用,助力精准扶贫。集中开展“涉贫困群众专项执行”活动,切实维护低收入贫困群体合法权益。突出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生效案件执行,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着力用好“司法查控网”,凡案必“四查”,着力提升执行标的到位率。

  强化基层司法服务,助力精准扶贫。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指导力度,增加巡回审判点,增设法官服务站,深化基层司法便民网络体系建设。扎实开展“法律六进”和法官“走基层”,“结对子”等活动,切实提高司法服务有效性。

  健全工作机制,助力精准扶贫。建立涉扶贫赡养、劳动争议等案件的“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减少审批程序,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贫困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实施案前委派、案中委托、调解与速裁等相连接的诉调对接方式,满足当事人多元化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