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耐心调解,受伤工友即时获得赔偿

07.11.2014  12:32
 

  安徽法院网讯  上班期间因同事操作机器失误,导致手指、手掌、手腕等多处被绞伤,经淮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能力障碍八级。双方因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起纠纷,2014年11月3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劳动纠纷,受伤工友即时获得153000元的赔偿款。

  2013年4月28日晚上8点多,焦某某在车间更换搅拌机铰刀,带班厂长廖某没有看到焦某某正在盘搅拌机的皮带的时候接通搅拌机电源,造成焦某某右手食指、中指手掌和手腕等部位多处受伤。后经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焦某某此次受伤系工作时受伤,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障碍八级。焦某某事后找到该厂要求赔偿其损失,多次与厂领导交涉,双方均均没达成一致意见。2014年9月17日,焦某某一纸诉状将该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178035.9元。

  谢家集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分别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被告某厂表示原告是在其厂里工作时受伤的,他们愿意赔偿,但原告的要求数额太高。而此时的原告,经过法官耐心的辨法析理,表示只想得到应有的补偿即可。得知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差距不大以后,承办人法官于2014年11月3日又把双方当事人约到法庭,在充分说法说理后,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愿意一次性赔偿原告15300元。因原告担心以后到厂里拿钱不方便,为了保障当事人能够即时拿到赔偿款,法官动员该厂即时付清赔项,后在双方当事人和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原告顺利的拿到了其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