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老集镇“七到位”构筑秸秆禁烧防护网

22.05.2015  14:0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秸秆禁烧方案精神,老集镇强化“七到位”,确保201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安全着陆。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秸秆禁烧工作于民有利、于法有据,广大干部以禁烧“明白纸”等把秸秆禁烧的诸多好处向群众讲透彻,把秸秆禁烧工作上升到群众利益安危的高度,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的过程中让广大群众认识到秸秆禁烧的现实意义,取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镇禁烧宣传工作组坚持“户为主”,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介,包括悬挂横幅、派出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发送短信等方式,实现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局面,做到秸秆禁烧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都是守护者。

      三是保障措施到位。在细化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做好硬件设备的准备工作,要配备好秸秆粉碎机、秸秆还田机、秸秆打捆机等。同时,要因地制宜地推行秸秆综合利用的有关举措。

      四是留茬规定到位。确保收割留茬高度在10cm以下,镇村干部全程监督收割作业过程,对于不按要求留茬的农机手,视情节严重程度,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对于严格执行留茬高度的农机手,在作业过程中损坏刀具的,经核实后统一补贴。

      五是网格建设到位。建设“四位一体”的包保责任网络,包括禁烧指挥部、禁烧工作组、禁烧责任书、禁烧责任金制度,从责任分工与奖惩兑现上保证了网格化建设的有效性。

      六是奖惩措施到位。严格按照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条款,实行零容忍,发现一处火点,没收相关人员的禁烧责任金,并视情节严重性,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是责任追究到位。对因过失或蓄意焚烧秸秆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财产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来源:临泉县老集镇信息站  作者:吕明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