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规避执行 强制扣划股票账户

13.02.2017  19:01
 

  安徽法院网讯  银行查无存款,被执行人人去楼空。如何打破僵局。2月8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因案施策,执行人员拓宽执行思路,通过扣划被执行人股票账户,成功地执结了一起久拖未结的案件。

  赵某和董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董某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赵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董某名下无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在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董某在某证券公司持有股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存款、有价证券等均属被执行对象。流通股是有价证券,也是法定被执行对象。

  执行法官带上相关材料,请求证券公司协助查询被执行人董某是否在股市有投资。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董某有开户记录,且持有股票,并提供了开户点、资金账户,执行法官随后跟踪查询到他的持股情况和交易明细。随后,在与证券公司交涉后,对被执行人董某的股票账户进行扣划。

  雨山法院经与相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协作,采取新手段多途径追击拒执行为,该案的办理对今后查扣被执行人证券账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对某些持有大额证券的被执行人,通过查扣执行其证券账户的方式,将取得更为明显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