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遭遇车祸 法官法医上门鉴定

12.05.2015  16:16
 

  安徽法院网讯  “我父亲偏瘫下不了床,连吃饭都得我们喂,多亏你们上门来,要不然这鉴定该怎么做呀。”5月6日上午,在泾县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负责人吴俊的组织下,同德司法鉴定所2位法医从合肥赶赴泾县,为肢体伤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徐某提供上门司法鉴定服务,徐某的家人对便民到家的法官法医们连声道谢。

  在2014年2月的一场交通事故中,年近六旬的徐某骑电动车与一辆大型普通客车相撞,导致颅骨损伤及全身多处软组织伤,立即被送往泾县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因车祸造成的脑外伤动了手术,术后的徐某常有癫痫发作,左侧身体更是出现偏瘫无法活动,先后在泾县医院、泾县中医院住院治疗128天。巨额的后续治疗费和住院费用给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为了节省开支,原本住在乡镇的徐某一家在县城租了一间平房,一家人挤在这狭窄的小屋里轮流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今年1月,徐某的家属自行委托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后便诉至泾县法院,由于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不服鉴定结果,因此申请对徐某的伤残等级、颅骨修补治疗费用、护理依赖等进行重新鉴定

  考虑到泾县到合肥路途遥远,徐某身体状况不好不宜舟车劳顿,于是,泾县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负责人主动联系了同德司法鉴定所的2名法医,希望他们可以上门做鉴定。在法医获悉委托的事项以及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后,很爽快地答应上门为老人进行鉴定。

  为困难当事人上门做鉴定是泾县法院不断强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的一项举措,不仅体现了泾县法院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同时也用实际行动赢得困难当事人及家属的信赖,树立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