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公议”入选全省“十大法治事件”

04.02.2015  14:41

  在日前举办的全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中,我市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历经初步评选、公布候选、网络投票、专家评委评审投票等环节,从40多件法治事件中脱颖而出,成为全市唯一入选的法治事件。

  2010年,我市在全国首创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这一制度始终坚持群众参与的广泛性,把公议的大门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普通群众敞开,不设专业、文化层次和“身份”门槛,先后招募564名公议员,其中90%以上人员是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截至2014年12月底,共招募群众公议员576人次,开展群众公议活动405场,群众评议案件1923件,共提出异议163件、各类建议700余条。

  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去年10月在全省范围开展全省首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旨在充分发挥典型事件在法治安徽建设进程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营造崇尚法治权威、践行法治理念的浓厚氛围。此次活动的评选范围是《法治安徽建设纲要(2011—2015年)》实施以来,在我省发生的对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正面影响力的法治事件。活动启动以来,得到全省各地各部门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共征集到省直单位及各市、省直管县提名法治事件4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