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加强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15.07.2015  12:52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商务 部令 2014年第7号,下称《规定》),省商务厅下发了《 关于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皖商办信函〔2015〕265号  )。截至目前,共有省直及合肥市3家企业3项交易规则在系统中备案。根据商务部 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5〕38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手段,提供公共服务水平,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贯彻《规定》作为落实“互联网+流通”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将《规定》赋予商务部门对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落实到具体科室,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单位要将该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安排,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企业信息,督促相关平台交易规则应备尽备。

三、请各单位组织辖区内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企业填写《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信息表》(见附件1),汇总形成《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于7月10日前通过正式文件附件方式报送到省商务厅(无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企业的也要正式发文说明)。2016年起的每年1月、7月中旬,通过正式文件附件方式报送变动情况。今后财政资金支持的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必须为备案登记的企业。

 

联系人:电子商务处 包世应

电 话:0551-63540004

传 真:0551-63540119

 

附件: 1.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信息表

    2.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信息汇总表

 

安徽省商务厅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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