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兼职信息欺诈多 应聘要慎重

17.09.2015  13:52
        “轻松简单,不限专业”、“零成本投入”、“提成付现”……这样的兼职对于想要赚零花钱的大学生来说的确是一份美差。而正是这样一份美差,坑了女大学生小娟。
  9月初,在阜阳市某医院实习的女大学生小娟想利用实习期打工挣点钱,在微信中看到一条兼职信息。小娟与提供该信息的网友小晴取得联系后,得知只要办理一份分期付款购买手机业务,便可获得一笔500元的现金提成。
  梦想兼职“创业”赚钱的小娟怦然心动,9月6日,小娟按小晴之约来到颍州区温州街某店铺办理手机分期付款业务。小娟拿着小晴给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签订了一份“iPhone6手机,首付1500元,余额分期按月支付”的购买协议,签完协议她拿到一部全新的手机,随后把手机交给了小晴,当场拿到500元业务提成。小晴许诺因自己没有带够钱而让小娟先行垫付的1500元会在小娟第二单“业务”做成后如数奉还。
  9月10日,初尝甜头的小娟拿着小晴给的证件资料前往颍泉区颍河西路某手机店办理分期付款业务。在采相环节,店员小赵仔细甄别后发现小娟与所持身份证照并非同一人,便将小娟的照片发到公司工作群中提醒同事注意,温州街分店店员一眼认出小娟曾持此证办理过分期业务,小赵稳住小娟后随即报了警。
  解放路派出所民警接报警后迅速开展调查取证。9月11日小娟因冒用他人身份证及诈骗行为被颍州公安分局依法处予行政拘留20日。
  民警提醒:网络信息真假难辨,兼职诈骗针对的对象多是一些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这些人经济实力不是很强,刚工作,没有社会经验,容易上当受骗。在此,警方建议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寻找兼职的市民,找兼职时不要轻易地在网络上寻找,最好在现实中找。即使是通过网络上获取到招聘信息后,也要在现实中进行多方面核实。而当涉及到要先交纳或垫付费用的情况,更要慎重。(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马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