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上网言语不和起纠纷 男子因“防卫过当”致人重伤获刑

17.10.2016  21:46

网吧水果刀捅人

今年4月份的一天晚上10点多钟,正在网吧里上网看 电影 的市民刘先生,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阵吵闹声。刘先生扭头看去,看到两名年轻人正在他身后站着,用拳头打着坐在电脑边上网的人。正在上网的人被打得不轻,随后站起来和这两名年轻人扭打在一起。

大约过了两分钟时间,刘先生突然看到扭打中的矮个年轻人惨叫了一声跑了出去,另一位高个年轻人也跟着跑了出去。这时刘先生才发现,开始被殴打的上网市民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没一会儿,门外响起了救护车的声音,刘先生看到矮个子青年躺在了担架上,裤子上还有血迹,高个青年则坐在救护车上。第二天早上,开始被殴打随后拔刀捅伤人的明某委托网吧老板报警后在网吧等候处理。

原来早已结怨

据办案人员调查。今年30多岁的明某在前几天的凌晨,在宣州区某网吧上网时和殴打他的两位年轻人就已经有了纠纷,当时因为在上网时双方言语不和,明某动手扇打了其中的一名年轻人。案发当天,明某为了防身,携带水果刀再次来到这家网吧上网。10点多钟这两名年轻人到网吧看到明某后,分别站立在明某身后两侧,共同殴打明某。

期间,一名年轻人用手臂勒住明某的脖子。明某在被殴打过程中,拿起放在座椅内侧的水果刀往身后、身侧捅击数次,致两名年轻人受伤。经鉴定,其中一位年轻人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另一位年轻人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明某亲属赔偿了两被害人的医疗费共计1.7万元。

防卫过当被判刑

法院认为,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明某委托他人电话报警,并在案发地等候公安人员处理,归案后及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明某为使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他人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行为,属正当防卫。其使用刀具将他人捅伤,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一重伤一轻伤),系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案发后,明某亲属赔偿了二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综合其犯罪事实和具有的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原标题:网吧起纷争 男子防卫过当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