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1家绿色矿山试点单位通过省级初评
27.10.2016 20:22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本报讯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近日组织专家对安徽省第三批共11家绿色矿山试点单位进行了初评,认为这11家试点单位基本符合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在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面,初评报告认为,试点单位基本实现了开采回采率及选矿回收率的规划指标。通过采选工艺技术及流程的试验、改造,落实技改项目,节约资源,保护资源,大力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基本达到了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个别试点单位达到了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各试点单位矿山开发利用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淘汰技术目录的要求。
初评报告针对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工作认为,各试点单位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革新,改进和优化工艺流程,淘汰落后的工艺与产能,矿山企业每年用于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基本占企业年总产值的2~3%,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通过技术创新、设备更新和改造,试点单位积极开展节能降耗、节能减排工作,节能降耗基本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在“三废”综合利用上,均实现了达标排放,大部分矿山实现了100%的废水循环利用和废渣(尾矿、废石)综合利用,实现了“零污染、零排放”。
初评报告显示,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以及社区和谐与企业文化方面,各试点单位认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在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对矿山活动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了分期分区治理;坚持“边开采,边复垦”,矿山压占、损毁的土地得到了全面的复垦利用。在矿山开采对周边居民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时,能及时与居民沟通、解决问题,同时,采取一定的补偿措施,加大民生工程投入,实施送温暖等工程,提升社区职工生活质量。□(洪曙光)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27.10.2016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