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18.08.2016  00:09
     暴力袭击、恶意投诉、谩骂侮辱等不法侵害频频发生,严重侵犯了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职责的履行,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
  
  8月3日上午,在阜阳市汽车南站一路口,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李某因无证驾驶被执勤交警拦查;半小时后,心怀不满的李某持匕首返回现场欲报复交警……阜阳警方对李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去年1月至今年7月,我省公安机关共办理各类民警被侵权案(事)件411起,保护涉执法权益被侵犯民警447人,处理侵犯民警执法权益人员62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65人,给予行政处罚315人。
  民警遭非法侵害逐年上升
  “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被蔑视、被侵害,不仅削弱了法律权威,同时也打击和挫伤了公安民警依法履职的积极性。”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侯杰表示。数据显示,我省发生的侵犯和妨害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事)件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去年全省发生222起,比上年上升52.3%,今年1月至7月发生189起,去年至今共有447名民警遭受非法侵害。
  民警依法履行职务遭受非法侵害案件多发生在民警110接处警、查处案件和交警日常执法执勤等过程中,暴力抗法比例高,侵害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言语辱骂、非法阻拦、威胁恐吓、拳打脚踢、嘴咬或用工具伤害等。
  今年2月13日下午,怀宁县石牌镇村民徐某与胡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并扭打。接县公安局110指令,石牌派出所值班民警邹瑾坚与实习民警马嘉鸿身穿制式警服、驾驶警车前往处置。抵达现场时,酒后驾车前来“助威”的胡某的亲属余某某,正与徐某家人揪扯在一起。民警邹瑾坚见状上前将双方拉开,余某某遂辱骂并对邹瑾坚进行揪扯、捶打邹瑾坚腹部,同时对马嘉鸿进行揪扯和推搡。案发后,怀宁警方第一时间成立案件调查组,依法开展专案调查,查明了事实真相,固定了相关证据,随后将余某某刑拘。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如何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同时,维护好广大民警的执法权益,已成为公安机关亟须研究解决的问题。依法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是公安督察部门责无旁贷的义务。”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督察长李建中说。
  完善机制为民警保驾护航
  为依法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推动维权工作深入开展,省公安厅及各市公安机关均成立了“维权委”,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督察、纪检、政工、法制、警保、治安、刑侦、交警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并设立了专门的日常办事机构;大部分县级公安机关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
  组织保障到位,工作机制建立势在必行。去年4月,省公安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的意见》和《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正名工作实施办法》。与此同时,大部分市级公安机关建立了由公、检、法、司、卫生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开通了民警受侵害医疗救助“绿色通道”。
  省公安厅还将民警维权工作纳入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范围,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计划及目标,逐月推进。在省公安厅每季度召开的“四项建设”汇报会上,均安排警务督察总队负责人专题汇报民警维权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维权工作顺利推进。
  让执法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一线公安民警辛勤工作、保一方平安,不能让我们的民警流汗又流泪。”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第一副督察长王迎春说,在发生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受侵害案(事)件后,维权部门会立即行动,督促各办案单位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做到快侦快办,及时让民警执法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今年1月2日,黄某投诉芜湖市公安局弋矶山派出所民警翟连城在处警中滥用职权,无故使用警棍将其头部打伤。黄某还在网络媒体发帖,煽动舆论,施加压力。接到投诉,芜湖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与镜湖公安分局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同时针对黄某和其姐姐黄某某涉嫌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责令弋矶山派出所依法开展专案调查。两路调查组齐头并进,从不同的角度查明还原了事件发生的全过程,并固定了相关证据。
  经调查,民警翟连城在处警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对黄某的违法行为处置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无违规执法行为。随后,黄某与其代理律师一道来到芜湖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对自己恶意投诉民警正常执法的行为进行道歉,要求撤回投诉,表示将主动删除网帖。对黄某等人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芜湖警方依法给予了处罚。
  2月25日,芜湖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向翟连城颁发了《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正名通知书》,并要求其所在单位公开澄清正名。“警务督察部门第一时间查明真相,还我清白,我感觉心里暖暖的。”翟连城说。
  据了解,为切实维护民警权益,我省公安机关去年以来共慰问执法执勤受伤民警20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25万元,保护了民警工作积极性、鼓舞了公安队伍士气。(关清   魏如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