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法院:更要执行对亲情的承诺

29.04.2016  17:50
 

  安徽法院网讯  “叶奶奶,您的儿女们把钱送来啦。如果再遇到什么麻烦就找我们执行法官。”4月26日,绩溪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们来到叶奶奶家中,不仅送来部分赡养费1000元,还带来了其子女对亲情的承诺。

  年近九十的叶奶奶在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生活。2013年10月起,叶奶奶因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她的四个儿子遂口头商定轮流照顾。后因财产分配发生争议,叶奶奶的子女互相推诿护理责任。叶奶奶无奈,只好委托律师向绩溪法院诉请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经调解各方达成协议,每年由六个子女轮流照顾老人两个月,而且每个月共同支付生活费、护理费等1200元。

  调解协议虽然达成了,但是依然有个别子女不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内容。叶奶奶只得向法院申请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叶奶奶的子女之所以相互推诿,主要是因为各自家庭经济条件差异所致,彼此之间都不愿意吃亏。执行赡养费倒是不难,但是要想把这个案件执行得滴水不漏,在执行之后又能让各方没有“负情绪”就需要花一些精力。不仅要执行到赡养费,更要执行到儿女们对母亲的关心、对亲情的承诺。执行法官遂多次逐一上门走访叶奶奶的几个子女,通过“拉家常”了解兄弟姐妹之间在赡养母亲问题上产生的疙瘩和分歧,随后又从情理的角度动员大家履行赡养义务,同时还明确阐述了不赡养母亲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官的多次劝导之下,叶奶奶的子女们放下了心结,并共同承诺会让老人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