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五个统一”推进“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

06.01.2017  14:40
          近日,马鞍山市国土、发改、财政、农业、水利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16-2020年)的意见》,提出坚持“五个统一”,全面推进该市“十三五”期间44.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一是统一规划布局。依据部省统一部署,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突出重点、相对平衡”的原则,统筹国土、农业综合开发、发改和农业等部门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或项目,合理分配建设任务,任务一次性下达到县(区),分年度实施。
        二是统一补助标准。省财政总体上统一按照1000 元/亩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县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等涉农资金,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是统一建设标准。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安徽省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统筹安排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建设内容,建成后耕地质量等别应达到所在县同等自然条件下耕地的较高等别。要求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是统一监管考核。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监督考核,建立统一的考核机制,在现有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分值中调出“1 分”,用于对各县区(新区、开发园区)上一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年度目标考核。
        五是统一上图入库。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统一报备和上图入库制度,分年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竣工验收以及资金投入、建后管护、耕地质量等级变化等信息录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综合监管系统,向国家有关部门上报备案。(黄欣、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