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 宁国市六个结合扎实做好计生依法行政工作

12.11.2014  16:44
      一是与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相结合。 宁国市全面落实人口计生系统干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制度,全市计生干部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社会扶养费依法征收工作,规范使用《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等,并坚持先取证后裁决的执法程序,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文书齐全、结论准确、档案规范。同时,深入开展打击“两非”活动,公布有奖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秩序。       二是与深化优质服务相结合。 严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操作规范,严把日常管理、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等关口,充分尊重广大群众人格权利,为节育对象提供人性化服务。同时扎实开展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工作,向应享受的对象全部提供应有服务。       三是与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相结合。 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规定的计生惠民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奖励优惠政策,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标准,规范发放渠道,并严把政策公开关、资格审核关、资金发放关,对所有享受奖励优惠政策对象全部张榜公示,做到程序阳光透明,对象确认准确,资金发放到位,确保应享对象人人尽享。       四是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结合。 按照“亲情化服务,市民化待遇”的工作思路,突出便民服务,扎实开展免费技术服务、免费健康体检,深入推进流动人口诚信计生活动,并为流动人口提供子女上学、就业、送温暖等活动,向流动人口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B超、化验常规、妇检等服务,保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五是与人口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充分利用全员人口管理系统提供各种信息化、自动化办公平台,对《生殖保健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实行网络办公,同时,积极协调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定期开展相关数据比对工作,从而使工作更加方便快捷。         六是与村民自治相结合。 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村为主”工作机制,明确市、乡、村三级职责、权利和义务,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同时全面加强了基层计生网络建设,健全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引导村民主动参与、管理、监督人口计生工作,使人口计生工作更加阳光透明,促进村民的计划生育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进一步提高。(方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