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营不善拒付百余职工工资 马鞍山服装厂老板被判两年
16.11.2015 13:43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记者从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马鞍山市恒翔制衣厂投资人和经营者舒某因为拒不支付100余名工人工资,被一审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12年11月,舒某在当涂县石桥镇起垅村投资经营马鞍山市恒翔制衣厂。2014年8月25日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停工,期间共拖欠100余名工人工资达120余万元。8月27日,马鞍山市恒翔制衣厂部分工人向石桥镇政府反映舒某拖欠工资并无法联系的情况,该镇政府于8月29日联系舒某后,派员陪同舒某至南京市六合区东翔制衣有限公司结算了30万元货款,作为工资发放给工人。此后,舒某便隐匿行踪、变更手机号码以逃避支付劳动报酬。2014年10月14日,被告人舒某主动至当涂县公安局投案。(汪再荣 市记者 张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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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2015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