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100家社会组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联合下发通告,公布了2016年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共100家,其中有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安徽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芜湖市牵手基金会等80家基金会以及安徽省慈善与社会福利协会、马鞍山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无为县慈善协会等20个社会团体。此举将有力地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此前,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精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作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予以取消。为做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后续管理工作,简化工作程序,减轻社会组织负担,合理调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程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于2016年初联合下发通知,对社会组织报送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的环节予以取消,改由财政、税务、民政等部门结合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公益活动情况联合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并以公告形式发布名单。
安徽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民政厅于近日专门发出通知,明确提出省级财政、国税、地税、民政部门负责省级和省级以下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及发布工作。其中,民政部门负责核实汇总全省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条件的社会组织名单;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对名单内的社会组织涉税事项进行复核;经税务部门复核无误的,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国税、地税、民政部门联合确认,并以公告形式发布名单。市、县财政、国税、地税、民政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四部门要求各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按照“放管结合”要求,加大业务宣传力度,加强部门会商和工作协调,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后续管理,确保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工作任务落实。
上报单位:民管局
信息作者: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