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组织法》和《安徽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13.06.2016 04:55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月1日,青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晓兵率检查组到新河镇就《地方组织法》、《安徽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新河镇,实地了解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及乡镇人大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了新河镇关于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汇报,详细查阅了档案资料,并就人代会闭会期间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询问。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杨晓兵指出,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指导性、操作性很强,是基层人大工作的纲领和抓手,就下步工作,杨晓兵主任强调:一要提高对人大工作的认识,把中央和省委、市委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党委要加强领导,人大要主动作为,对照“一法一条例”规定,严格遵循和执行,用制度规范和指导工作;二要严格遵循法律条例规定,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加强人大主席团自身建设,强化人大意识,做好代表工作,促进人大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三要促进人大工作正常开展,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监督好重点工作;四要强化人大信息宣传工作,充分认识人大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网络宣传,及时向上级人大报送,全方位、多视角展现人大工作最新动态。(青阳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3.06.2016 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