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 革弊鼎新——安徽推进作风建设纪实
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不断好转。
出台铁规狠抓落实
——我省制定了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六个方面的省三十条,省委常委会作出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9项公开承诺
今年7月5日,省委书记李锦斌轻车简从,深入岳西县最偏远的乡镇、最偏远的贫困村、最偏远的村民组,随机点调贫困户,走近群众问冷暖,帮贫困户解决困难,督导脱贫攻坚工作。这是我省大力推进作风建设的一个缩影。
2012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23天,省委常委会即讨论通过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制定了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六个方面的省三十条。省委常委会作出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9项公开承诺,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
开展学习教育,夯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的思想基础。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我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党员干部扫除作风积弊。之后,又相继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和专题警示教育等,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狠抓责任落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要求落地生根。我省制定实施了省级和市厅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7方面40条责任清单。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落实。在省委以上率下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示范下,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落实作风建设清单作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的贯彻执行,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开展针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
以考责问责倒逼尽责。省委按照“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合在一起考、分开来评价”的方法,将所有考核并在一起开展年度综合考核,并加大作风建设考核权重。对作风建设推进不力的,严肃问责。
“党员干部架子小了,离群众越来越近了,党的好作风又回来了。 ”越来越多的党员、群众发出这样的感慨。
划清“红线”严格执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348起,处理10723人,给予纪律处分6808人
国庆中秋“两节”前夕,黄山市纪委派出多支检查组,到该市各大商场检查商业预付卡实名登记销售情况,发现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购买商业预付卡的,移交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年节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严查“四风”问题,给党员干部敲响警钟。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开展明察暗访,瞄准公车私用、“三公经费”支出和公款购买礼品、购物卡等问题,创新实施“痕迹倒查”“账目倒查”和“发票倒查”,让“四风”问题无所遁形。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348起,处理10723人,给予纪律处分6808人。
9月30日,省纪委点名道姓公开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去年,省纪委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开通报曝光的通知》,加强对查处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
2013年以来,仅省本级就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1批次、261起,涉及党纪政纪处分398人。
针对“四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去年,我省还针对“酒桌办公”、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干部人事管理混乱、“小金库”和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滥发津贴补贴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有力纠正了不正之风。
“‘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且易传染、易变异。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郑斌介绍,针对“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坚决查处和曝光潜入地下“搞变异”的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隐形“四风”问题。
探索异地交叉互查办法、建立新型联合检查机制、推行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联席会审制度……我省在保持节奏不变和坚持成功经验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紧盯节假日、紧盯重点领域,瞄准“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持续保持执纪监督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效。
标本兼治常态长效
——2015年,人民群众对全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满意度是89.9%;2016年,满意度提升到了90.4%
“解决‘四风’问题,必须标本兼治,重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省委注重用制度思维研究解决作风问题,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去年,省委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制定《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责任清单(修订)》《市厅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责任清单和考核评价办法(修订)》等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各地各部门积极总结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省、市、县三级联动抓作风建设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在重要节点和重大事项专项监督检查中统一组织、统一步调、统一行动;省直部门及新闻媒体横向协作机制趋于完善,省公务用车平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标本兼治,久久为功。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五年来,我省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意识进一步增强,一些司空见惯的“官场陋习”和作风难题被攻克。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达到了“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的目标。
省统计局开展的作风建设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人民群众对全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满意度是89.9%,2016年满意度提升到了90.4%。
“作风建设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不可能一劳永逸”。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五年来,我省作风建设不断深化,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即反“四风”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越往后执纪越严,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