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5.12.2015  18:07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大督查力度,从严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典型案件的警示 教育 作用,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繁昌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市政所所长王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经查,2012年以来,尤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王健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承建市政工程的施工单位所送超市 购物 卡共计3300元。繁昌县纪委决定,给予王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没收。

南陵县公墓管理所所长韩建兵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经查,2014年1月,韩建兵违规用公款在 合肥 百货大楼购买购物卡5000元,并用购物卡购买烟酒用于单位接待。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虚开餐饮发票,在本单位报销该笔费用。南陵县纪委决定,给予韩建兵党内警告处分。

弋江区白马电力排灌总站站长王永东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2年和2014年,王永东三次驾驶单位公车(皖B99905)分别到合肥市和市区内办私事。弋江区白马街道纪工委决定,给予王永东党内警告处分,个人承担私用公车所有费用。

市纪委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落实纠正“四风”的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和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高打击的精准度,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寸步不让,一抓到底,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