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纪委在2020年度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中获得“好”等次

10.09.2021  19:00

根据《2020年度省纪委委派驻机构考核工作方案》,在各院校自查自评基础上,省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会同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并征求委机关相关部门及省委巡视办意见,对2020年度全省25所非派驻监察专员试点本科院校纪委工作情况进行了考评检查,按不超过30%的比例确定8所院校为“”等次。经综合评估,合肥学院纪委被评为“”等次。

2020年度,我校纪委坚持强化政治监督,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开展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强信访和纪律审查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纪律审查工作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履职尽责作用实施办法》和《关于全面落实二级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协助校党委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

2021年合肥学院纪委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三力”,突出问题导向,持续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聚焦大事要事、重点难点,更加突出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党的教育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我校有效贯彻落实,推进我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持续推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校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