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减灾救灾委、省民政厅启动省级Ⅲ级救灾应急响应

10.08.2015  15:35

    今年第13号台风已于8月9日上午进入我省境内,将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东北方向移动。今明两天,我省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雨。据统计,目前我省已有宿州、蚌埠、滁州、六安、马鞍山、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10市发生台风灾害,受灾人口55.5万人,因灾死亡4人,紧急转移安置18.1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9.6千公顷,倒塌房屋562间,严重损坏房屋506间,一般损坏房屋688间,直接经济损失5.6亿元。
      根据当前台风灾情和灾害发展趋势,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10日梁卫国副省长在省防指灾情会商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省减灾救灾委、省民政厅决定于8月10日11时将8月9日启动的省级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响应范围由原来的5市扩大到上述10市。
      省减灾救灾委、省民政厅现就有关事项对各地做出具体部署: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救灾应急工作。这次台风来势猛,对我省影响大。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集中精力、人力全力投入抗灾救灾,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进一步加强值守,及时查灾核灾上报灾情。各地要密切关注当前台风路径,加强部门间沟通会商,严格执行24小时救灾应急值班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上岗带班,确保救灾信息畅通,突发灾害及时得到有效处置。要切实加强灾情的统计、核查工作,按照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规定及时上报灾情信息,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要随时上报。
      三是进一步加强救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转移受灾害威胁地带的群众,主动向政府汇报灾情、协调安排地方应急资金,对受灾困难群众尤其是转移出来的群众及时予以应急生活救助,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喝、有临时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四是进一步加强组织,有序安排转移群众返回家园。灾情稳定后,各地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受损房屋的鉴定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有序组织转移群众返回家园,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对需重建住房、暂时不能返回的群众,要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租赁等形式解决阶段性安全住处。
      五是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灾区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各地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开展灾区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要调集人员和设备对公路塌方进行清理,对毁坏路基、涵洞、路面进行修复,确保道路畅通;要做好重点水毁工程的抢修恢复和堤坝的除险加固工作,特别是要对重要防洪地段、重要防洪设施进行重点安排,集中力量除险加固;要对水毁供电和通讯设施进行应急抢修并维修加固,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用电和通讯畅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