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减灾救灾委、省民政厅紧急启动安徽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

24.07.2015  22:29

      7月22日以来,我省大别山区、皖南山区、沿江江南遭遇暴雨袭击,并伴有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300毫米。强降雨造成黄山、六安、池州、安庆、铜陵、宣城发生洪涝灾害。截至24日17时初步统计,受灾人口137.8万人,因灾死亡5人,紧急转移安置3.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90.4千公顷,倒塌房屋487间,严重损坏房屋493间,直接经济损失6亿元。省减灾救灾委员会、省民政厅决定于7月24日14时启动安徽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赶赴安庆、池州市察看灾情,指导救灾工作,同时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挥减灾救灾委的综合协调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救灾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灾害救助工作职责,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防灾救灾工作的首位,认真做好避险转移、查核灾情、下拨款物、转移安置等各项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洁净饮水、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部门会商,认真组织力量查灾、核灾,确保灾情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对因责任心不强、迟报、瞒报、漏报、错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上报单位:救灾救济处
信息作者:救灾救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