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12家企业被实施环保“黄牌”警示、“红牌”处罚

03.02.2017  18:11

滁州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定期对企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对超标和超总量排放的违法企业实施“红、黄牌”,并定期向社会公开的要求。该市通过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定期抽查以及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全面掌握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严厉打击企业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2016年,全市各级环保部门查处企业超标排放案件12起,其中对9家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实施“黄牌” 警示,予以停产、限产,对3家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企业实施了“红牌“处罚,予以关停,并在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实施环保“黄牌”“红牌”的企业名单,让环保不守法、肆意违法或报以侥幸的企业自损“脸面”又不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