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公安局档案工作目标管理通过省一级重新认定

23.12.2015  12:10
日前,由芜湖市档案局、公安局和繁昌县档案局组成认定组,对繁昌县公安局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进行重新认定,该局以97.2分的高分顺利通过验收。

  近年来,该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安徽省机关档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四个方面开展创建工作。

  一是管理体制健全,目标责任到位。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直接抓,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各部门档案员和各科室兼职档案员层层负责的档案工作网络;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硬件投入,确保档案安全。加大投入,将档案升级所需经费列入预算;实现档案库房、阅览室、档案人员办公室三分开,设置了机关发展史展室;配置了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需要的密集架、计算机、档案专用扫描仪、照相机、空调、去湿机等硬件设备。

  三是业务工作扎实,档案管理规范。完善了档案分类编号方案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按规定进行了系统化排列和编号;积极推进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安装了档案管理系统,对2002年以后文书档案和户籍档案开展了全文数字化扫描。

  四是发挥档案作用,服务公安工作。编制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全宗介绍等检索工具,编撰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利用效果事例汇编等参考材料,为领导决策、打击犯罪、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