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着力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

10.04.2017  10:05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6〕60号)精神,省粮食局及时布置安排“小金库”自查工作,并严格自查程序、公示要求,着力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

1.细化防治措施。 及时制定《安徽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通知》,从严密制度防控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明确责任严格问责等三个方面,对“小金库”形态、防治的方式、监督检查要求、责任及问责等做出了明确要求,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小金库”自查及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2.及时会议部署。 局机关纪委、人事处、财务处联合召开“小金库”自查及长效机制建设部署动员会,通报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的具体要求,分析当前形势,强化各单位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3.限时开展自查。 各处室、单位已于3月底前开展了自查自纠,并公开承诺本处室、本单位已无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书在信息公开栏等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完善长效机制。 在局门户网站及直属单位各门户网站公布“小金库”专项治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地点,实行“有举报必查、有线索深查”。推行部门定期向职工公开具体的财务信息和重大经济业务事项,按照财政要求继续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等工作,通过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遏制“小金库”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