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粮食局强化职责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新要求

02.02.2019  16:51

池州市粮食局强化职责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新要求。一是做好“宣传员”。利用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发布粮食生产、质量、价格、收购进度等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客观反映市场预期。二是做好“执行员”。2018年,全市共安排22个政策性粮食收购站点、有效空仓容14.6万吨,全年全社会原粮收购量同比增长18.5%。三是做好“引导员”。组织引导多元主体入市,积极为不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粮食找销路,外销广东、福建、浙江等地中晚稻近4万吨、早籼稻2万吨。四是做好“服务员”。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00万元支持东至县4万吨粮食储备仓库建设,5个区域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开展代储存、代烘干、代质检、代加工、代销售“五代”专业化服务,帮助农民减损增收2000余万元。五是做好“监督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粮食收购检查,严厉查处损害国家和农民利益等违规违纪行为。充分发挥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作用,受理群众投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淮南市“三点”发力提升国有粮食经济质量效益
2018年,淮南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坚持增收与节支并重,盈利额1231万元,连续十多年实现盈利。一是仓容提量。加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通过新建、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总仓容达140万吨,粮食收储能力创历史新高。二是经营提质。坚持政策性收购与市场化经营“双轮驱动”,满足群众售粮愿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完成收购量15.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