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公示

07.09.2018  10:04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经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项目组审核确认,现将我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13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反馈我单位,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2870597

通讯地址:合肥市芜湖路319号

电子邮箱:1046374685@qq.com

 

附件:安徽省粮食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安徽省粮食局

2018年9月6日

附件       
安徽省粮食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事项类别申请材料对应事项取消申请材料名称取消后办事方式备注
1行政确认省级储备粮
承储资格认定
法人代表承诺书直接取消。 
2企业基本情况表直接取消。 
3仓房基本情况表一直接取消。 
4仓房改造说明直接取消。 
5主要专业人员表直接取消。 
6主要仓储设备表直接取消。 
7企业仓储管理情况表直接取消。 
8企业基本情况介绍直接取消。 
9企业营业执照、土地证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土地证在实现信息共享可以查验后,申请人无需提供。
10行政确认省级储备粮
承储资格认定
“一符四无”粮库
证明材料
通过部门内部查证解决。 
11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培训证明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在实现信息共享可以查验后,申请人无需提供。
12申请仓房(油罐)照片直接取消。 
13行政确认真菌毒素超标小麦购买企业资格认定市粮食局推荐表通过部门内部查证解决。 
14行政确认重金属超标稻谷购买企业资格认定市粮食局推荐表通过部门内部查证解决。 
15行政确认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资格认定市粮食局推荐表通过部门内部查证解决。 
16行政确认粮食应急配送网点资格认定市粮食局推荐表通过部门内部查证解决。 
17行政确认粮食应急加工网点资格认定市粮食局推荐表通过部门内部查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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